山东成品油调价最新消息_山东省成品油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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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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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调价信息,自2020年8月21日24时起,山东省汽油、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每吨分别提高85元和80元。调整后山东省各标号汽柴油最高批发和最高零售价格及有关事项见附表。
山东省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表
品种
最高零售价格
最高批发价格
元/升
合同约定
配送的
合同未约定
配送的
国
VI
汽油
89号
5.32
6835
6799
92号
5.73
7263.1
7225
95号
6.15
7691
7651
国
VI
车
用
柴油
0号
5.34
5895
5864
+5号
5.23
5771
5741
+10号
5.13
5647
5617
-10号
5.76
6267
6234
-20号
6.03
6576
6542
-35号
6.25
6824
6789
备注:
1.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国家储备用汽、柴油价格分别为每吨6395元和5455元。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国家储备用油价格执行。
2.表中所列价格为国VI标准的汽柴油价格。
3.车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4.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5.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现行价格政策规定执行。
山东临沂自2022年10月24日24时起调整成品油价格
自治区发改委、法制办、乙醇办负责人就车用乙醇
汽油使用有关问题
答 记 者 问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
1、我国有哪些省市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情况如何?
答:为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开发石油替代,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农业生产、消费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经同意,2000年4月,原国家计委开始筹划车用乙醇汽油的推广使用工作。
2002年3月开始,国家在河南省南阳市、洛阳市、郑州市和黑龙江省肇东市、哈尔滨市陆续启动车用乙醇汽油的试点工作,建设了5个调配中心,改造了726座加油站,约有21万辆汽车参加了封闭运行。
2004年2月,在取得试点经验后,吉林、辽宁、黑龙江、河南、安徽五省陆续实现全省封闭运行(封闭运行是区域内只允许销售乙醇汽油,不允许销售普通汽油),湖北省9个地市、山东省7个地市、河北省6个地市和江苏省5个地市也陆续实现封闭运行。
到2006年,我国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工作已覆盖北方9省,燃料乙醇生产能力已经达到102万吨,已实现年调配1020万吨乙醇汽油的能力,占我国汽油消费量两成多。从国家发改委提供的资料来看,车用乙醇汽油无论在高温还是在零下30度低温的条件下都能正常使用,推广工作总体运行平稳,车用乙醇汽油得到了消费者认可,车用乙醇汽油推广是成熟的。
国家能源政策鼓励发展可再生能源,鼓励发展非粮原料燃料乙醇。按照国家最近出台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到2010年我国增加非粮燃料乙醇年利用量200万吨,燃料乙醇年利用量将达到302万吨,乙醇汽油销售量达到3020万吨,达到全国汽油销售量50%以上,排在美国、巴西之后,居世界第三位。
2、在我区推广车用乙醇汽油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农业产业化,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战略性举措,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首先,为全国发展以非粮作为原料生产燃料乙醇积累经验。目前,我国燃料乙醇是使用粮食作为原料生产的,给粮食供给形式造成压力。为了维护粮食安全,避免粮价大幅波动,也避免燃料乙醇生产和供应受粮食类原料的制约,我国出台了生物燃料乙醇产业“坚持以非粮为主”政策。我区木薯丰富,是生产燃料乙醇的理想原料,经国家发改委批准,我区建成了全国第一个以木薯为原料生产的燃料乙醇项目,成为全国第一个非粮原料燃料乙醇试点省区,国家对我区车用乙醇汽油推广工作给予厚望。推广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我国生物质能源发展战略的实施;其次,可以缓解我区燃油供应紧张局面。广西是一个一次能源非常缺乏的省区,广西缺煤少油,我们大量的成品油、燃料油和煤炭都要由外部输入,对外依存度接近100%。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的提高,燃油的消费量也在逐年增加,2006年我区汽油消费量127万吨,预计2010年将达到165万吨。在汽油中加入燃料乙醇替代部分普通汽油,可以缓解广西燃油供应的紧张局面,调整广西的能源消费结构;第三,可以减少汽车尾气排放造成的污染,改善大气环境,提高人类的生存环境质量,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研究表明,添加10%的车用乙醇汽油可减少一氧化碳排放25%~30%,减少可挥发性物质排放约10%,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0%;第四,可以有效地促进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民增收和发展地方经济。我区农业产业化不发达,农民增收渠道不多,收入较低,农村经济还比较落后。2006年我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770元,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7%。国家在我区试点发展以木薯为原料的燃料乙醇产业,可以发挥我区木薯优势,发展农产品深加工,提高农产品深加工的档次和水平,带动种植业、养殖业等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民增收。按目前的生产、种植和价格水平计算,一个年产20万吨木薯燃料乙醇的项目,需鲜木薯约150万吨,如果按2006年鲜木薯最高收购价400元/吨计,可以带动农民收入6亿元。今年由于20万吨木薯燃料乙醇项目建成投产,鲜木薯收购保护价为450元/吨,最高收购价达520元/吨,按今年平均收购价480元/吨计,2007年预计可使农民收入达7.2亿元,在去年的基础上增收1.2亿元;第五,可以扩大我区燃料乙醇和生物化工产品生产能力,使生物质能源和生物化工产业成为我区又一新兴产业,有效地促进我区农民增收,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3、我区什么时候开始销售使用乙醇汽油?
答: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工作总体方案》,我区原从2007年12月15日开始销售车用乙醇汽油;2007年12月28日全区封闭销售车用乙醇汽油。鉴于近期国际油价高位运行,国内成品油市场供应紧张。为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稳定,中石化、中石油所属炼油厂全力以赴确保柴油、普通汽油供应,近期无法供应车用乙醇汽油组分油。同时,推广车用乙醇汽油后石油公司发油品种由原来的5个增加至7个,造成普通汽油与组分汽油备油、输送、中转压力增大,不利于当前整个成品油的发运工作。加上前段时间出现了排长队加油等现象,如果按原进行加油站储罐清洗工作,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将会影响到加油站的正常营业,可能会引发不稳定因素。
目前国家取了一系列措施增加成品油供应,我区成品油市场供应从今年12月中旬开始已趋于缓和,预计缓和形势将延续到明年3月份。为积极稳妥推进车用乙醇汽油推广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车用乙醇汽油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的规定,“销售、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先试点后推广,试点范围和时间以及全自治区封闭销售、使用时间由自治区人民另行公布”,自治区人民决定,我区从2008年2月15日起在北海、贵港两市开始销售、使用车用乙醇汽油,2月28日起在两市封闭销售、使用;2008年3月15日起在其他地区开始销售、使用车用乙醇汽油,3月31日起全自治区封闭销售、使用。
4、什么是车用乙醇汽油?
答:车用乙醇汽油是指在不含MTBE含氧添加剂的专用汽油组分油中,按体积比加入一定比例(我国目前暂定为10%)的变性燃料乙醇,由车用乙醇汽油定点调配中心按国标GB18351—2004的质量要求,通过特定工艺调配而成的清洁环保型车用燃料。
5、什么是变性燃料乙醇?
答:乙醇,俗称酒精,变性燃料乙醇是按国标GB18350-2001
质量标准,通过专用设备、特定脱水工艺,生产出含量在99.2%(v/v)以上的无水乙醇。经过变性处理后,不能食用仅供调配车用乙醇汽油的燃料乙醇。
6、什么是车用乙醇汽油调合组分油?
答:车用乙醇汽油调合组分油是指由炼油厂或石油化工厂生产出的车用汽油半成品(不添加含氧化合物的液体烃类),主要作为不同牌号车用乙醇汽油的调合组分。
7、车用乙醇汽油的标号有几种,如何标示?
答:目前车用乙醇汽油暂分为E90#、E93#、E#。
8、我国《车用乙醇汽油》标准何时发布?何时实施?
答:我国车用乙醇汽油标准于2001年4月2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从2001年4月15日开始实施,标准编号是 GB18351-2001,2004年进行了修订,现标准编号是 GB18351-2004。
9、我国《变性燃料乙醇》标准何时发布?何时实施?标准编号是什么?达到国际什么水平?
答:我国变性燃料乙醇标准于2001年4月2日发布,从2001年4月15日起实施,标准编号是GB18350-2001。变性燃料乙醇标准在技术内容上等效用美国试验与材料协会标准ASTM D4806-99《与汽油混合用作车用点燃式发动机燃料的变性乙醇标准规格》,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10、如何保证变性燃料乙醇和车用乙醇汽油的质量?
答:变性燃料乙醇和车用乙醇汽油两者都有强制性产品标准,即GB18350—2001《变性燃料乙醇》国家标准和GB18351—2004《车用乙醇汽油》国家标准。按照标准要求,取适当的调合方法可保证获得高质量的产品。
11、车用乙醇汽油适用的车型、车类有哪些?
答:车用乙醇汽油适用于装配点燃式发动机的各类车辆。无论是化油器还是电喷供油方式的大、中、小型车辆以及摩托车都完全可以使用车用乙醇汽油。
12、车用乙醇汽油有哪些优点?
答:(1)提高燃油品质:燃料乙醇按10%的比例调配入汽油中,可使氧含量达到3.5%,助燃效果好,也可使汽油中不能燃烧的部分充分燃烧,提高了汽油的燃烧效率。
(2)降低尾气排放: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于2001年所做的车用乙醇汽油8万公里行车试验检测数据表明:CO尾气排放明显降低,最大降低率已达55%,平均降低率30.8%,HC化合物平均降低率为13.4%。
(3)燃烧充分、减少积炭:车用乙醇汽油由于燃烧彻底,解决了普通汽油燃烧不完全所形成的炭粒积聚现象,能有效地预防和消除发动机燃烧室、气门、火花塞、排气管、消声器等部位积炭的产生。
(4)燃油系统自洁:具有良好的清洁作用,能有效地消除汽车油箱及油路系统中燃油杂质的沉淀和凝结,具有良好的油路疏通作用。
13、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是否需要对汽车发动机进行改造?
答:2001年,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所做的3个车型12辆车、各8万公里行车试验结果表明:使用含量为10%的车用乙醇汽油,无论是电喷式或化油器式发动机,不需要对发动机进行改动,即可正常使用。
14、首次使用车用乙醇汽油须注意些什么?
答:车用乙醇汽油中的燃料乙醇是一种性能优良的有机溶剂,具有较强的溶解清洗特性。超过3~5万公里以上的车辆在首次使用乙醇汽油时,在乙醇汽油的清洗作用下,会将油箱、油路中沉淀、积存的各类杂质,如:铁锈、污垢、胶质颗粒等软化溶解下来,混入油中。这些杂质可能会造成油路不畅。
建议对车辆的油箱及油路的主要部件,如:燃油滤清器、化油器等进行清洁检查或清洗,以保证燃油系统各部件的清洁。
15、车辆参数的适应性调整是怎样的? 答:车用乙醇汽油与普通汽油相比,性能基本一样。在这里仅从理论角度加以解释。以便在实际调整中作为参考。普通汽油的理论空燃比约是15:1(14.3~15.1),乙醇的理论空燃比约是9:1,车用乙醇汽油中加入10%的乙醇,从理论上推算,其空燃比约是14:1(13.5~14.4)。因此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时,应对空燃混合比进行加浓调整。由于车用乙醇汽油中所含的乙醇,从理论上讲其燃烧速度较汽油滞后,因此,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时,带分电器的车辆应将点火时间在正时的基础上,对点火提前角略做提前调整。电喷式车辆在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时,因该发动机在各工况状态下参数调整,均由电脑自动控制完成,因此无需任何调整,即可正常使用。
16、乙醇汽油是否对金属有腐蚀性影响?
答:试验表明,在乙醇汽油加入金属腐蚀抑制剂后,对黄铜、铸铁、钢、锌和铝等金属进行腐蚀试验,未发现有明显腐蚀现象。截至目前为止,在外省试点车辆中也未发现对金属件有腐蚀损坏。
17、乙醇汽油是否对橡胶件有影响?
答:试验表明,绝大多数橡胶件均能适应乙醇汽油。只有少数几种不适应,但腐蚀作用缓慢。
18、哪些车辆应当清洗?怎样清洗?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一般来讲,对行驶里程在3~5万公里以上而且确认供油系统较脏或油箱底部积存有水份的车辆建议进行清洗。对行驶里程数较大的车辆提倡清洗。
驾驶员不能自已进行清洗的车辆建议选择具有二类以上资质的汽车维修厂,按规范进行清洗。
车辆清洗内容包括清除油箱及油路系统中的杂质和油箱底部积存的水份。重点对油箱、燃油滤清器、油泵、化油器、喷油嘴、油路及油路滤网逐项进行清洗。
清洗过程中应注意彻底清除油箱、油路系统中的杂质,排出油箱底部积存的水份。车辆按规定对电喷车的电控燃油喷咀进行清洗,可以防止电喷咀被杂质堵塞、影响雾化质量,防止油耗增加,动力下降的现象。
车辆清洗按照自愿的原则进行。
19、车用乙醇汽油价格是怎样制定的?
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车用乙醇汽油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车用乙醇汽油零售价格,由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作价方案,报经自治区人民同意后公布执行。”目前,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本完成乙醇汽油零售价格作价方案,近日将报自治区人民同意后公布执行。
20、车辆清洗服务价格是怎样制定的?
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车用乙醇汽油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车辆燃油系统清洗(含技术参数调整)服务价格由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目前,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基本完成车辆清洗服务价格的制定工作,近日将向社会公布执行。
21、车用乙醇汽油与普通汽油相比,其动力、油耗情况如何?
答:从机理讲,车用乙醇汽油中因加入10%的燃料乙醇,热值理论上降低了3%左右,会使动力性能下降。但因燃料乙醇中含氧丰富,使油品含氧量达3.5%,助燃效果好,可将普通汽油中不能燃烧的部分充分燃烧,增加了热效率,二者相抵从而使动力基本保持不变,总体油耗基本持平。当然,油耗多少还与驾驶员操作、车况、道路及行驶速度等条件有关。
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于2001年所做的3个车型(夏利、富康、桑塔纳轿车)12辆车,各行驶8万公里的车用乙醇汽油与普通汽油的适应性行车试验表明:
①动力性用40km/h到120km/h加速时间对比,未发现明显规律。普通汽油与乙醇汽油两种燃料互有高低,从整车加速性上无法分出两种燃料的优劣。
②乙醇汽油的工况法燃油经济性普遍好于普通汽油,参试车辆中只有1辆车乙醇汽油的油耗比普通汽油略高。
另据河南省乙醇办在郑州市于2002年8月所做的乙醇汽油与普通汽油行车对比测试,现场由河南电视台、河南广播电台、大河报、郑州晚报记者参加并全程跟踪录相、监督,测试情况表明:乙醇汽油与普通汽油性能上无明显区别,油耗基本持平。
22、乙醇汽油能否与普通汽油混用?
答:我国推广使用的车用乙醇汽油是按国家标准,在专用汽油组分油中按体积比加入10%的变性燃料乙醇,通过特定工艺调配而成的车用燃料,是非常成熟的产品。与普通汽油具有良好的互换性,两者可以混用。即我区封闭运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后,外省或东盟国家使用普通汽油的车辆进入我区,可以直接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离开以后可以直接使用原来的普通汽油,对车辆没有影响。这种互换使用在已经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9个省中经常发生,没有发现异常现象。封闭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后,并不因此影响当地经济的发展。所以,封闭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后不会影响我区的对外开放特别是泛北部湾经济区发展战略和国际大通道的实施。
23、油耗不稳是什么原因?该如何排除?
答:油耗不稳可能有以下三种原因:
(1)车辆油箱、油路系统较脏。排除方法:清洁油箱、油路。
(2)首次加油时,未对油箱内的沉淀积水予以清除,因燃油不能正常燃烧而致使油耗不稳。排除方法:放出油箱内的燃油,重新加注合格燃油。
(3)初次使用乙醇汽油时,未对化油器可燃混合气做适应性加浓调整,未对点火时间做提前调整。排除方法:对化油器、点火时间做适应性调整。
24、动力性能受影响是什么原因?
答:动力性能受影响可能有以下三种原因:
(1)油箱、油路系统较脏、油路不畅、堵塞。
(2)油中含水量超标、燃烧不良。
(3)未对化油器、点火时间做适应性调整,使混合气偏稀、点火过迟。
25、摩托车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应如何清洗?
答:摩托车使用乙醇汽油初期,出现的油路问题(主要是化油器、燃油滤清器被脏物堵塞)均与油箱不清洁有关。因此,首次使用时,最好对摩托车的油箱进行清洁检查。使用年限较长的车,铁制油箱中易产生铁锈及胶质颗粒附着较多,可视情况进行清洗。清洗操作可参照汽车油箱的清洗方式清洗。新购或使用一年以下的摩托车,一般不需清洗。
化油器的清洗可按化油器、燃油滤清器常规清洗方法进行。
26、冬、夏季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应注意些什么?
答:(1)冬季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注意事项及操作方法
暖车起步:因乙醇汽油的雾化、燃烧特性,冬季每天首次启动车辆时,应保证充分的暖机状态(约1-2分钟),待发动机温度上升后,再起步行驶。
(2)夏季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注意事项及操作方法
检查油箱进排气阀是否畅通:夏季环境气温较高,燃油的挥发性增大,如油箱附件--排气阀堵塞,使部分燃油由液态转化为气态时,气体不能经排气阀排出,易造成油路气阻的产生几率增大(普通汽油也是如此)。
夏季加油时不要将油箱加得太满,要留有一定的油品膨胀空间。
27、甲醇汽油对人身、对车辆的危害有哪些?
答:(1)甲醇对人身健康的危害
甲醇是典型的神经毒物,可经呼吸道和皮肤接触吸收,主要损害人的神经和视觉系统,具有显著的作用,人体中毒量为5—15mg。
急性中毒症状:头痛、恶心、胃疼、疲倦、视力模糊以致失明、继而呼吸困难,最终导致呼吸中枢而危及生命。
慢性中毒:眩晕、昏睡、头疼、耳鸣、视力减退。使用甲醇汽油容易对驾驶员、加油工及车辆维修等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2)甲醇对汽车发动机的腐蚀危害
甲醇对一般不锈钢具有较强的腐蚀性,会对发动机部件和排气系统产生严重腐蚀。目前还未研制出有效的甲醇燃料金属腐蚀抑制剂。因此,使用甲醇混合燃料时,须对发动机进行改造和更换材质,并改用专用润滑机油。未经专门改造的汽车发动机不能使用含甲醇的燃料。
《车用无铅汽油》和《车用乙醇汽油》国家标准均严禁人为加入甲醇。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机构设置
山东省成品油价格调整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调价信息,自2022年10月24日24时起,山东省汽油、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每吨分别提高185元和175元。调整后山东省各标号汽、柴油最高批发和最高零售价格及有关事项见附表。
山东省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表品种最高零售价格最高批发价格元/升合同约定配送的合同未约定配送的国VI汽油89号7.73100601000892号8.32106821062795号8.931130311245国VI车用柴油0号8.0189958949+5号7.8588098764+10号7.6986238579-10号8.6495539503-20号9.05100179966-35号9.381038910336
备注:
1.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国家储备用汽、柴油价格分别为每吨9620元和8555元。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国家储备用油价格执行。
2.表中所列价格为国VI标准的汽、柴油价格。
3.车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4.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5.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现行价格政策规定执行。
拓展阅读临沂油价趋势图
注:以上油价更新于2022-10-24,24:00;油价下次调整时间为2022-11-07,24:00;数据来源各地发改委,仅供参考,实际以各加油站为准。
2022济南成品油价调整最新消息山东油价最新消息
办公室(人事处)
处室职能
负责政务、行政事务、外事、财务和干部管理、人事劳动工资及全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资格培训、注册安全工程师等有关工作。
主要职责
1、组织协调机关办公,拟订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
2、负责机关公文处理、政务信息、信息公开、机要、档案、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筹备组织、大事记撰写等日常政务工作,督查督办有关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和局领导重要批示落实情况。
3、承担机关保密管理和密码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机关涉密网建设和管理工作。
4、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5、承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6、负责机关值班、保卫、对外联络接待等行政事务工作。
7、负责机关节能降耗、机关车辆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
8、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9、组织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有关外事管理工作。
10、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
11、负责全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核工作。
12、承担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
13、承担全省安监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
14、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1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策法规处
处室职能
负责安全生产法制建设、重大政策研究、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新闻宣传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和实施安全生产立法规划,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2、研究提出全省安全生产重要政策和措施的建议。
3、组织指导全省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制订和实施。
4、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标准工作,组织拟订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和规程。
5、负责局机关的法制管理、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全省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6、组织指导全省安全生产新闻和宣传工作,承担全省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工作。
7、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政务公开工作。
8、组织指导全省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规划科技处
处室职能
负责安全生产规划、科技、信息化、中介机构资质管理和培训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1、组织拟订全省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安全科技规划,负责报送年度规划的落实及规划的统计、汇总工作。
2、组织拟订全省安全生产信息统计规程、标准。
3、负责全省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分析和预测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和重特大事故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4、承担全省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分解落实工作。
5、组织全省安全生产科技项目的申报及实施工作。
6、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技术示范及安全生产科研成果鉴定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安全科研经费。
7、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相关工作。
8、承担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和监督工作。
9、承担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全省安全生产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工作。
11、综合管理全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
12、指导山东省安全生产管理协会工作。
1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监督管理处
处室职能
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省安委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重要报告的起草工作。
主要职责
1、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等情况。
3、组织指导相关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4、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工作。
5、指导、协调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
6、参与制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规程和标准。
7、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8、承担省安委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办省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召开的会议;组织起草重要会议报告。
9、联系省有关部门和各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负责汇总全省较大以上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10、组织、协调全省性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工作和重大事故隐患的登记、建档工作。
11、承担全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安排、使用和监督等工作。
12、负责以省安委会名义实施的评选表彰奖励工作。
13、承办省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统计分析处
负责全省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安全生产重大课题调研和省局有关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 。
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
处室职能
负责非煤矿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1、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等情况。
2、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规程和标准。
3、依法监督管理相关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4、承担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并监督检查;负责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5、指导、监督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
6、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参与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7、指导相关行业较大事故的查处及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8、指导推动相关行业安全标准化工作。
9、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矿井关闭和尾矿库闭库工作。
10、参与相关行业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并负责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理编写相关事故案例。
11、参与相关行业安全生产隐患、事故及违法案件举报的查处工作。
12、协调煤炭工业管理部门的安全工作,参与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织的对煤矿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1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商贸安全监督管理处
处室职能
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和烟花爆竹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1、依法监督检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和烟花爆竹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等情况。
2、拟定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规程和标准。
3、依法监督管理相关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4、承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批发)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指导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并监督检查;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5、组织指导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6、指导、监督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
7、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参与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8、指导相关行业较大事故的查处及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9、指导推动相关行业安全标准化工作。
10、参与相关行业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并负责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理编写相关事故案例。
11、参与相关行业安全生产隐患、事故及违法案件举报的查处工作。
12、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处室职能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1、依法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等情况。
2、拟定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规程和标准。
3、依法监督管理相关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4、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和扩建的安全审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发放、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及省内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并监督检查;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
5、指导、监督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
6、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参与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7、指导相关行业较大事故的查处及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8、指导推动相关行业安全标准化工作。
9、参与相关行业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并负责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理编写相关事故案例。
10、参与相关行业安全生产隐患、事故及违法案件举报的查处工作。
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
处室职能
负责工矿商贸作业场所 (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主要职责
1、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 (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情况。
2、按照职责分工,拟订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有关执法规章和标准。
3、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4、承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5、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6、组织指导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7、承担全省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及发布工作。
8、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协助办公室(人事处)开展相关工作。
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纪检组(监察室)
按照省纪委的规定开展工作,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省安全生产监察总队
职能
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承担工矿商贸(煤矿除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督查工作;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隐患、事故及违法案件举报的受理、查处工作。
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制度、规定、标准,并组织实施。
2、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情况汇总、统计和分析。
3、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参与行政复议工作。
4、依法监察全省工矿商贸(煤矿除外)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控与整改。
5、组织实施全省工矿商贸(煤矿除外)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 参与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工作。
6、负责对重点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依法对相关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实施行政处罚。
7、负责安全生产隐患、事故及违法案件举报的受理工作,并依法组织查处。
8、参与全省相关行业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对全省相关行业较大以上事故处理意见的审查。
9、完成省安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主要职责
1、参与拟定、修订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方面的地方行政法规、规章,制定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2、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3、组织编制职责内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指导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4、负责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监督管理,建立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数据库。
5、负责省局综合监管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和机关内、外网网站、计算机系统维护工作;指导全省各级监管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
6、负责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信息的接收、处理和上报工作。
7、指导、协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协调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和参加事故抢救;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省授权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8、组织、指导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工作。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训练、演习。
9、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工作。参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对外合作与交流。
10、负责省投资形成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产的监督管理,组织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项目投入资产的清理和核定工作。
11、完成省安监局(省应急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
承担全省危险化学品登记、省级考试机构和政务大厅、省局值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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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成品油价格调整消息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调价信息,自2022年6月14日24时起,我省汽油、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90元和375元。调整后我省各标号汽、柴油最高批发和最高零售价格及有关事项见附表。
山东省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表
品种
最高零售价格
最高批发价格
元/升
合同约定
配送的
合同未约定
配送的
国
VI
汽油
89号
8.65
11290
11232
92号
9.31
11985
11924
95号
9.99
12681
12616
国
VI
车
用
柴油
0号
9.04
10185
10133
+5号
8.86
95
9924
+10号
8.68
66
15
-10号
9.75
10814
10759
-20号
10.21
11338
11280
-35号
10.58
11758
116
备注:
1.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国家储备用汽、柴油价格分别为每吨10850元和45元。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国家储备用油价格执行。
2.表中所列价格为国VI标准的汽、柴油价格。
3.车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4.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5.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和我省现行价格政策规定执行。
2022临沂89号汽油最新价格多少钱一升(临沂95号汽油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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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调价信息,自2022年6月14日24时起,我省汽油、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90元和375元。调整后我省各标号汽、柴油最高批发和最高零售价格及有关事项见附表。
山东省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表
品种
最高零售价格
最高批发价格
元/升
合同约定
配送的
合同未约定
配送的
国
VI
汽油
89号
8.65
11290
11232
92号
9.31
11985
11924
95号
9.99
12681
12616
国
VI
车
用
柴油
0号
9.04
10185
10133
+5号
8.86
95
9924
+10号
8.68
66
15
-10号
9.75
10814
10759
-20号
10.21
11338
11280
-35号
10.58
11758
116
备注:
1.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国家储备用汽、柴油价格分别为每吨10850元和45元。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国家储备用油价格执行。
2.表中所列价格为国VI标准的汽、柴油价格。
3.车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4.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5.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和我省现行价格政策规定执行。
自2022年10月24日24时起,临沂油价执山东省新一轮调整价格。临沂89号汽油油价,最高零售价格为7.73元每升,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配送的为10060元每升;合同未约定配送的为10008元每升。
山东省成品油价格调整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调价信息,自2022年10月24日24时起,山东省汽油、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每吨分别提高185元和175元。调整后山东省各标号汽、柴油最高批发和最高零售价格及有关事项见附表。
山东省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表
品种最高零售价格最高批发价格元/升合同约定配送的合同未约定配送的国VI汽油89号7.73100601000892号8.32106821062795号8.931130311245国VI车用柴油0号8.0189958949+5号7.8588098764+10号7.6986238579-10号8.6495539503-20号9.05100179966-35号9.381038910336
备注:
1.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国家储备用汽、柴油价格分别为每吨9620元和8555元。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国家储备用油价格执行。
2.表中所列价格为国VI标准的汽、柴油价格。
3.车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4.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5.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现行价格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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