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顿柴油等于多少升

2.2023年柴油政策

中石油柴油价今日价格一吨2023年2月25_中石油今日柴油油价

国家发改委今日发布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决定自2012年11月16日零时起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其中汽油下调310元/吨,柴油下调300元/吨。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23元和0.26元。

据介绍,此次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主要是按照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

发改委称,9月11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震荡下行。受美国大选和全球经济复苏缓慢等因素影响,11月初,美国西德克萨斯轻质原油(WTI)和英国北海布伦特(Brent)原油期货价格分别跌至每桶85美元和105美元。截至11月14日,国内油价挂钩的国际市场三种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下跌超过4%,达到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的边界条件。据此,国家决定及时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

发改委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保持合理库存,加强综合协调和应急调度,保障成品油的市场稳定供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2009年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一览:

2013年02月25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00元和290元;

2012年11月16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310和300元;

2012年09月11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550和540元;

2012年08月10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390和370元;

2012年07月11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420元和400元;

2012年06月09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530元和510元;

2012年05月10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330元和310元;

2012年03月20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上涨600元;

2012年02月08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上涨300元;

2011年10月09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均下调300元;

2011年04月07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500元和400元;

2011年02月20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均上调350元;

2010年12月22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310元和300元;

2010年10月26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230元和220元;

2010年06月01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230元和220元;

2010年04月14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均上调320元;

2009年11月10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均上调480元;

2009年09月30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均下调190元;

2009年09月02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上调300元;

2009年07月29日 汽、柴油价格每吨降低220元;

一顿柴油等于多少升

柴油价格实时查询 柴油价格多少钱一吨有走高之势,受到国际原油供应影响以及美国经济复苏预计 2010 4月-5月国内,汽油、柴油价格有上调需求,另外预计 2010 年国际原油高点将突破 100美元,所以2010柴油价格将稳步走高。下面是最新的纽约原油期货价格,目前已经创出今年新高 84美元每桶。产品名称 货品所在地 单价(不含运费) 起批量 柴油 浙江义乌市 6400.00/吨 1吨 柴油 山东嘉祥县 6230.00/吨到6300.00/吨 1吨到6300.00/吨 柴油 浙江杭州市 6000.00/吨 1吨 柴油.汽油 陕西西安市 4920.00/吨 0吨 柴油 上海市 3900.00/吨到4100.00/吨 10吨到4100.00/吨 柴油 河北东光县 6000.00/吨 1吨 柴油 上海上海市青浦区 6700.00/吨 1吨 柴油 广东东莞市 6000.00/吨到6100.00/吨 10吨到6100.00/吨 柴油 广东东莞市 5350.00/吨 1吨 柴油 上海上海市浦东新区 5.80/升 5000升 柴油 广东东莞市 5.30/吨 1000吨 广东柴油 广东广州市南沙区 4300.00/吨到4600.00/吨 25吨到4600.00/吨 国标0#柴油 上海上海市奉贤区 6251.40/吨到6351.40/吨 1吨到6351.40/吨 柴油 上海上海市 6550.00/吨到6600.00/吨 1吨到6600.00/吨 柴油 广东深圳市龙岗区 4.55/升 10000升 柴油 广东茂名市 5600/吨 20吨 柴油 辽宁大石桥市 4100.00/吨到4300.00/吨 50吨到4300.00/吨 超导热管技术100问 北京北京市 2000.00/套 1套 柴油 浙江杭州市 6000.00/吨 1吨 柴油 四川大英县 6480.00/吨 10吨 柴油 广东东莞市 5040.00/吨到5100.00/吨 5吨到5100.00/吨 柴油 广东东莞市 5.40/升到5.60/升 1000升到5.60/升 柴油 山东利津县 6600.00/吨 10吨 柴油 湖南岳阳市 7000.00/吨 500吨 柴油 山东淄博市 5900.00/吨 1吨 北京市场,中石化销售价格:京标93#7500元/吨;0#7200元/吨;0#柴油6600元/吨左右,实际成交优惠。中石油:京标93#汽油成交7450元/吨;0#柴油7220元/吨;国标0#柴油6590元/吨。社会单位:京标93#汽油成交7200元/吨;国标0#柴油6200元/吨;-10#柴油6300-6400元/吨。京标油零售最高价格:93#汽油6.66元/升,#汽油7.09元/升,0#柴油6.6元/升,-10#柴油7.0元/升。 柴油价格实时查询 柴油价格多少钱一吨仍保持稳定,实际出货按量优惠,市场终端需求仍未回暖,主营出货较困难,近期行情难有好转有力支撑。柴油0#:3500元/吨[密度<0.84],-10#:3800元/吨[密度<0.83],重

2023年柴油政策

1吨=1000千克,0号柴油的密度在标准温度20℃,一般是0.84--0.86g/cm^3

即密度为0.85千克每升左右,那1吨大约有1176升。

常用国标柴油的密度范围为0.810~0.855,不同型号的密度不同。如:0#柴油0.84密度,+10#柴油0.85密度,+20#柴油0.87密度,-10#柴油0.84密度,-20#柴油密度0.83,-30#柴油密度0.82,-35#柴油密度0.82。

一般来说,重量与体积的换算都跟密度(p)相关,因此要想知道一吨柴油等于多少升,我们就要先了解柴油的密度与温度。柴油原油及成品油的密度pt表示在某个温度状态下,每立方米体积的石油为p吨重。

按照以上的数据以及换算方法,一吨轻柴油的密度约为0.825,约等于1211升:

1吨=1*6.29/p=6.29/0.825≈7.62桶

1桶=158.98升

7.62*158.98=1211.4276升

依此类推,一吨轻柴油约等于1211升,反过来,1升轻柴油=1/1211吨≈0.825kg=1.65斤。

柴油的价格一般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进行上调、不调整或者下调。2017年已进行了16次调整,6次不调整。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的调整情况吧。

2017年1月12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均提高70元。

2017年1月25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均降低70元。

2017年2月14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下同)每吨均提高50元。

2017年2月28日(不作调整)。

2017年3月14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均降低85元。

2017年3月28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下同)每吨分别降低230元和220元。

2017年4月12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提高200元和190元。

2017年4月26日(不作调整)。

2017年5月11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降低250元和235元。

2017年5月25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提高140和135元。

2017年6月9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降低180和175元。

2017年6月23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降低250和240元。

2017年7月7日(不作调整)。

2017年7月21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均提高75元。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见附表。相关价格联动及补贴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2017年8月4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提高175和165元。

2017年8月18日(不作调整)。

2017年9月1日(不作调整)。

2017年9月15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均提高95元。

2017年9月29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提高210元和195元。

2017年10月19日(不作调整)。

2017年11月2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均提高150元。

2017年11月16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提高265元和250元。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自2023年1月17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下同)每吨分别降低205元和195元。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见附表。相关价格联动及补贴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2022年10月13日,应急管理部等十部委发布公告(2022年第8号),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将“1674柴油[闭杯闪点≤60℃]”调整为“1674柴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说从2023年1月1日起,柴油将不再按照其闪点是否小于60度来划分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而是统一将所有柴油一律纳入危险化学品范畴来进行管理。

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柴油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具备《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准行业标准的安全条件。

企业经营柴油应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履行“三同时”手续,并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及其他原油加工企业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15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七十五条 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规定行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还应当责令其对所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违反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使用的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第七十六条 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十七条 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未依法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的,分别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违反本条例规定,化工企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一)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的标志,或者未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的;

(二)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或者未与管道所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管道所属单位未指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的;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未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的;

(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提供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相符,或者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粘贴、拴挂的化学品安全标签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不相符,或者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

(五)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不立即公告,或者不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

(六)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的;

(七)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材质以及包装的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不相适应的;

(八)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在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在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的;

(九)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未设专人负责管理,或者对储存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未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的;

(十)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的;

(十一)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未设置明显标志的;

(十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或者发现其生产、进口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内容变更手续的。

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港口经营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仓库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技术防范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的,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九条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销售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由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将未经检验合格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及其配载的容器投入使用的,由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