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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乌鲁木齐的消费水平高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出租汽车管理,维护出租汽车经营秩序,保障乘客、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路运输管理条例》和《乌鲁木齐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内出租汽车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出租汽车,是指按照乘客意愿提供运送服务,并按照行驶里程或者时间收费的轿车。
第四条 出租汽车行业应当坚持统一管理、合法经营、公平竞争、协调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 本办法由市客运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市客运(出租)管理机构行使出租汽车管理职能,负责查处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市工商行政、公安、物价、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对出租汽车进行管理。
第二章 经营资质管理
第六条 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二)有符合规定的经营场所和每台车占地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的停车场地;
(三)有符合技术、安全和环保规定的车辆;
(四)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五)有企业章程和管理制度。
第七条 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固定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以及相应的资金;
(二)有符合规定的车辆;
(三)参加个体经营自律组织,或者自愿接受某个符合条件的出租汽车经营企业管理。
第八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以下简称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驾驶执照,驾驶经历两年以上;
(二)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四)有经客运管理机构培训核发的《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
第九条 申请开办出租汽车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经营者),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批准手续:
(一)向客运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具备开业条件的有关证件和资料,经客运管理机构资质审核合格并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到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凭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特种行业许可证、行车执照,到客运管理机构办理《营运证》、《驾驶员营业证》等证照。
凡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的,不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营运手续不全的车辆,不准上路营运。
第十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申请停业的,应当提前10日向客运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同时上交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等有关证照和专用标志,取得停业凭证。停业期间不准从事客运经营。
出租汽车经营者歇业的,应当提前10日向客运管理机构申报,并将有关证照和专用标志上缴,持歇业凭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一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更新营运车辆,应当办理有关更新手续。
第三章 客运服务管理
第十二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加强对客运服务车辆的管理,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准将营运车辆交给无《驾驶员营业证》的人员驾驶;
(二)按照规定保养和维修营运车辆,并到检测站接受技术性能或者维护质量检验;
(三)组织所属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统一培训,并接受定期考核;
(四)按照规定缴纳管理费和其他应缴税费;
(五)不准借用、挪用出租汽车营运牌照;
(六)不准伪造、涂改出租汽车标志;
(七)配合客运管理机构处理违法行为,接到《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后,应当及时指派人员偕同违法驾驶员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
(八)与驾驶员签订租赁承包合同;
(九)定期接受经营资质审验;
(十)除特殊气候外,保证本年度本企业营运车辆车容车貌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十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规定。
第十三条 出租汽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保持技术性能良好;
(二)车身和车厢整洁,符合卫生要求,空调(车辆本身装备有空调的)、座椅等设施完好;
(三)营运牌和车辆牌照齐全、清晰;
(四)安装合格的里程计价器和打印机;
(五)在规定部位设置或者喷印收费标准、企业名称、监督电话等服务标志;
(六)标志灯字迹清晰、夜间明亮。
第十四条 驾驶员在营运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章驾驶,安全行车;
(二)着装整洁、文明礼貌,不在车内吸烟;
(三)携带有关证照,按照规定放置《服务监督卡》;
(四)按照规定停车;
(五)按照合理路线或者乘客要求行驶;
(六)未经乘客同意,不准搭乘;
(七)正确使用计价器,按时进行周期检定;
(八)按照规定收取车费,并如实给付乘客有效;
(九)不准转借、串用。
驾驶员应当接受客运管理机构的年审。
第十五条 驾驶员不准拒绝乘客运送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拒载行为:
(一)车辆开启待租显示器时,有乘客招手,停车后不载客的;
(二)车辆开启待租显示器后,在乘客集散点待租时拒绝载客的;
(三)载客后,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的。
第十六条 乘客应当遵守本办法和交通管理的规定,不准在车辆遇红灯停驶时或者禁止停车的地方拦车。
乘客应当文明乘车,并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
(二)醉酒者、患者和学龄前儿童乘车应当有人监护;
(三)不准在车上吸烟,乱扔废弃物。
乘客违反本条一、二款规定的,驾驶员可以拒绝其乘车。
第十七条 乘客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车费及有关费用。
乘客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拒绝支付车费:
(一)驾驶员未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的;
(二)驾驶员不出具有效的;
(三)车辆发生故障或者事故,未将乘客送达目的地的。
第十八条 乘客需要出市区或者夜间去偏远地区,驾驶员可以要求乘客,随同到就近的公安机关办理安全登记手续,并通知驾驶员所在企业或者自律组织;乘客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九条 驾驶员发现乘客遗失物品,应当设法及时归还;无法归还的,应当及时上交所在企业或者公安机关遗失物品招领部门;拒不归还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乘客在出租汽车上遗失物品,可以凭乘车向车辆所在企业或者客运管理机构挂失。
第二十条 客运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出租汽车行业开展文明服务竞赛活动,推广标准化服务。
第四章 出租汽车停车场管理
第二十一条 出租汽车专用停车场地,应当按照城市规划、道路交通和出租汽车管理等有关规定设置。
第二十二条 在机场、火车站、饭店、宾馆、商场等乘客集中的公共场所设立出租汽车停车场,应当到客运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三条 设立出租汽车停车场的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管理制度,保障车辆和乘客安全;
(二)对所有出租汽车开放;
(三)按照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
(四)有专职管理人员,维护场内秩序;
(五)接受客运管理机构的指导。
第五章 检查与投诉
第二十四条 客运交通稽查人员应当按照交通部《道路运政管理工作路检路查规范》执行公务,主动出示证件,并佩戴执法标志,遵守法纪,依法管理;不得徇私舞弊。
第二十五条 客运交通稽查人员进行出租汽车营运检查,出示手势后,驾驶员应当停车,接受检查。
第二十六条 客运管理机构应当对经营者与从业人员签订的经营承包合同进行监督。
第二十七条 客运管理机构和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应当建立乘客投诉受理制度,接受对违反本办法行为的投诉和社会监督。
第二十八条 乘客认为驾驶员有侵犯其合法权益行为时,有权向客运管理机构投诉。
乘客投诉应当提供出租汽车车牌号、乘车、乘车日期、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等有关情况。
第二十九条 客运管理机构受理乘客投诉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答复;情况复杂的,可以在一个月内做出答复。
经营企业接受投诉后,应当自接受之日起10日内作出答复。乘客对答复有异议,可以向客运管理机构投诉。
第三十条 驾驶员被投诉后,其所在企业或者自律组织、接受管理的企业,应当在接到客运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通知书》后,在规定期限内指派人员偕同驾驶员,到客运管理机构接受查询处理。
客运管理机构在调查和处理期间,可以暂扣该车《营运证》、《驾驶员营业证》;驾驶员可以凭暂扣证明继续营运。
第三十一条 乘客投诉计价器失准的,客运管理机构可以将计价器及其附属装置送技术监督部门进行仲裁检定,由此发生的直接费用由责任者承担。
第三十二条 出租汽车营运时违反本办法规定,驾驶员拒不履行法律责任的,由该车所在企业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的,由市客运管理机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九条二款、第十二条第(五)项规定,从事非法营运的,责令停止营运;由公安部门配合客运管理机构暂扣《行车执照》和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没收一个月以上四个月以下的非法收入(不满一个月的按照一个月计算),并处以1万元罚款;拒不接受处罚或者继续从事非法营运的,可以扣押客运车辆60日;逾期不接受处罚决定的,可以将扣押的车辆按照有关规定交指定单位收购、拍卖。
(二)违反本办法第九条三款规定,未办理完营运手续上路营运的,对企业处以8000元罚款,对驾驶员处以2000元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未办理更新手续的,责令补办有关手续,并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继续营运的,责令停止营运,限期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未定期组织驾驶员和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或者未接受定期考核的,责令改正;经客运管理机构考核,合格率未达到80%以上的,责令其对未合格的停业3日以上5日以下,集中组织培训,考试合格的重新上岗。
(六)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七)项、第三十条一款规定,驾驶员超过规定期限两个月未接受处罚的,由客运管理机构注销其《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和《驾驶员营业证》。
(七)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九)项规定,未按期接受经营资质审验的,责令补审,并对经营者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八)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项规定,本年度企业车辆车容车貌合格率未达到95%的,对企业负责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驾驶员一年内违反本办法记录达三次以上或者情节严重的,客运管理机构可以取消其营运资格,三年内不予办理《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其他有关规定应当由客运管理机构处罚的,由客运管理机构按照《哈尔滨市城市客运管理条例》实施处罚。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处罚。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法行使职权,给出租汽车经营者或者驾驶员造成经济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予以赔偿。
第三十八条 执罚部门作出相应行政处罚之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听证程序的规定,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执罚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听证。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条 罚款使用的票据和罚款的处理,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县(市)出租汽车管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近日从省物价局获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租汽车公路养路费以现行标准为基础降低20%征收。为应对成品油价格上涨,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减轻出租汽车行业负担有关问题的通知》,分别从本月和下月起取消6项、免收3项、降低5项、停止1项涉及出租汽车的收费(具体项目见附表),各地出台的涉及出租汽车的收费项目,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未经院和省人民及其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合理收取出租车承包费管理费
《通知》要求,除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依法对出租汽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收取检验费外,其他单位一律不得进行尾气、噪声等各种强制性检测并收取费用。不得借对出租汽车检测、处罚和管理之机强行向出租汽车司机收取公告、登记、拖车、学习资料和培训等费用。机场、车站、码头、饭店、宾馆、商场及文化中心等公共场所不得向出租汽车收取各种驻点营运费和管理费等。《通知》还要求规范征收出租汽车司机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合理确定纳税额,不得超标准征收。此外,各地要依法规范出租汽车企业收取的承包费和管理费,标准过高的必须降下来。
燃油附加费依油价变化适时出台
为化解燃油价格上涨对出租汽车行业的影响,稳定出租汽车司机收入,《通知》同时规定,对于因成品油价格调整导致出租汽车增加的部分运营成本,可取收取燃油附加的方式予以消化。燃油附加的收取标准为每乘次0.5元至1元,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并根据成品油价格上涨情况适时出台。
出租汽车企业不得截留费用
根据《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取消或免收的项目和新的收费标准向社会公示,并取有效措施,把各项减负措施落实到出租汽车司机。出租汽车企业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截留。各级物价、财政部门将加强对涉及出租汽车收费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高收费行为。
取消、免收和停止的收费项目
实行时间:2006年4月1日
取消项目: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
免收项目:公路客运附加费
实行时间:2006年5月1日
取消项目:运输管理费、客运管理费、治安费、特殊行业审验费、机动车辆排污费
免收项目: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防洪治安费
降低收费标准的项目(2006年5月1日开始实施)
公路养路费:以现行标准为基础降低20%征收
计价器检定收费:由96元降低到45元,每年检定一次
安全技术检验收费:由95元降低到85元,对第一次检验不合格的出租汽车复检时不再收费
综合性能检测收费:出租汽车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收费,由200元降低到160元;二级维护竣工检测收费,由65元降低到53元
我想已经非常详细了,至于一些特殊问题,我个人建议你询问一下有关部门,祝你好运:)
至于汽车性能,考虑到你的汽车主要长期运营在城市,我建议你买捷达!
乌鲁木齐的消费水平高吗?
在中心站加油站优惠比较大,价格也低。
目前新疆加油站是全国油价最便宜的地方,92号汽油每升6.42元,95号汽油每升6.92元,98号汽油每升7.73元。不过和全国其它地方相差不多。另外,由于新疆的昼夜温差较大,受热胀冷缩的物理作用影响,汽油在白天和黑夜之间的体积都不一样。因此,为了公平起见,新疆用按重量计价方式加油。
乌鲁木齐市的消费没有水平,只有一个贵字。实在搞不明白,乌鲁木齐市的收入不高,为什么物价那么高。想了半天才明白,原来是乌鲁木齐的流动人口少了,自由的市场太少了,做生意的少,消费水平低,才导致了物价高。如果像内地一样人多了,做生意的多,市场放开了,竞争激烈了,消费多了,流通快了,物价自然而然就会降了。十年前乌鲁木齐的总体物价水平是没有这么高的,原因是有一个开放的市场。早市,夜市和路边市场虽然虽然乱了一点,但他是平衡一个地方物价的重要一环。也是一个欠发达地区必不可少的繁荣景象。不知道说的对不对,望有识之士给予指点
呵呵,不是一般的高!昨天小区门口买了4个西红柿,一把菠菜,一根笋子,一个红辣椒,一带面剂子,一块姜,一头祘,总价38!水果也是一年比一年贵,牛羊肉价快上天了!现在价钱最便宜的水果就是香蕉了吧!最爱的凉皮都快吃不起了!停车6块起!收入全国垫底,物价全国最高!
如果以物价为标准评选,新疆绝对应该为一线城市!
乌鲁木齐不是消费水平高,其实人们普遍工资低,而是物价非常高,比内地各方面高很多很多。
就一句话总结,能在新疆活下来,到其他省份都会活的很滋润。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本人在新疆生活40年,在乌鲁木齐生活25年!要说乌鲁木齐消费高不高,我不知道,因为:你看与什么地方相比!下面我就分几个方面介绍下乌鲁木齐的消费情况!
乌鲁木齐的“吃”——早餐一顿10元可以吃饱!午餐一顿20元(新疆拌面)可以加面,管饱!晚餐一顿15元!一天吃饭45元左右!
乌鲁木齐的“住”——目前(2020年)乌鲁木齐房价区间为5000元到13000元之间(每平米价格)!刚需房5000元左右可以买到,就是地理位置比较偏远!头区,新市区北延等地方!8000元到10000元是乌鲁木齐主流房价。各个区县,各个房产开发商都有这样的楼盘!10000元以上就是改善性住房,小区位置,房屋规划布局,园林绿化等就比较好!
乌鲁木齐的“行”——乌鲁木齐公交车系统比较发达,一般都是绿色公交出行。上车一元无限乘车!(个别郊区车是按路程收费)。现在乌鲁木齐已经开通地铁一号线,也步入了地铁时代!地铁一号线票价按乘车距离计费,从2元到7元之间!
再说乌鲁木齐的“穿”——乌鲁木齐的穿基本上与内地二线城市相差无几。还有由于现在是网络时代,淘宝,天猫,京东,唯品会等等电商平台!价格全国一个价!
乌市的物价不是贵而是特别的贵。在乌市买了一件衣服,2800元,五天后回到宁夏恵区,同样的牌子要价1908元。牛肉拉面6元一碗,送一个鸡蛋外加小菜配大蒜!
乌鲁木齐消费水平高不高,用我们吃喝拉撒住的多个维度去衡量一下,可以看出其高低:
1、住:房价跟全国比,整体房价偏低。乌鲁木齐房价,目前来看,分几个层次:
第一、城市里的普通二手房,基本在7000元到9000元之间,均价在七八千左右,这些房子基本在10年以上,如果在市区地段,十年以内的二手房,差不多在8000+。还有一些黄金地段的二手房,在一万以上,均是老房子。
第二、城市里面的学区房。城市里的学区房,大多数是二手房,新房子很少,且好一点的双学区房子,基本是在15年以上,如果说,你要买乌鲁木齐前五双学区房,都是一万多,如兵一和新疆教育学院实验小学双学区房,价格在2.5万+,十三中和十五小双学区房在1.5万+,其他双学区房如13小、一小、友好三中等附近的房子,也差不多在1.3万左右,如果是单学区房(前五),根据实力来看,会在1万(老房子)到1.5万之间。而新房子,如126中学(乌鲁木齐公立学校里前五以内),差不多在1.5到1.8万之间,个别楼层好、光好、地段好的,在小两万,私立学校如华兵中学和实验小学学位房(中学乌鲁木齐综合实力第三,小学略有名气,不用考试直接进入),新房子,1.2万左右。
第三、新房子。新房子分几个层次和阶梯:
(1)地段好的房子:1万以上。乌鲁木齐市区地段比较好的新房子,如新民东街七一阳光新城1.1万、西虹东路干休所打算要盖的高层等,1.3万,而其他地段如阿勒泰路头工碧桂园、南湖东路北三巷恒大的楼盘,这些地段均在市区好地段内,价格都在1.3万左右。乌鲁木齐几个发展比较好的片区(新区)如会展、高铁等新房子需在一万元+。
(2)偏僻一些的新房子:8000到1万以内。城北新区稍微便宜一些,大概在八九千,地段好一点的如长春路,一万左右。偏一点的新房子,如河马泉新区,普通房子,在八九千(如果是学区房如13中分校的紫云台,大概在1.3万),其他地段如城东的天使之城、天山牧歌、世界冠军、维斯特小区和观园路片区等房子,差不多在8000左右,城西发展要滞后一些,房价自然也就要便宜一些,如城西的白鸟湖新区房价在6000多,西山四道岔以西的万泰阳光城(5700左右)、紫禁城(6800左右)、西雅图小镇(5800左右)等,相对来说,比较偏远,整体价格在5000多到6000多,城北喀什路、机械厂片区在7000多,城北主干道偏远地方不到7000。由此可以看出,乌鲁木齐新房子的均价应该在9000多一点,接近1万。
因此,综合乌鲁木齐的整体房价来看,二手房均价在8000元左右,新房在9000元到1万元之间。
那么,这个价格,跟全国房价相比,是高还是低?我说,偏低,目前,乌鲁木齐房子的均价接近一万(新房二手房平均价格),纵观全国省会(首府)房价,还没有突破一万的,也只有拉萨和银川,因此,乌鲁木齐房价在全国省会(首府)城市里,排名倒数第三,就连兰州、西宁、南宁、呼和浩特的房价,都比乌鲁木齐高。
2、吃。吃饭偏高。乌鲁木齐吃饭,真心说,不是一般的高,是非常高,那么,高到啥程度呢?我拿几个做比较:
(1)中午便餐:男人,20元+。中午大多数男人吃午餐是抓饭拌面,价格基本在18元+,但实际上,在乌鲁木齐街头,要找到是18元的拌面,比较困难,多数是20元起步,这也是大家都吐槽,乌鲁木齐的拌面价格普遍迈入20元时代,过油肉基本都是25元,抓饭?素抓饭14元以上,碎肉24元到25元,块肉(羊排)抓饭25元到30元,因此,乌鲁木齐男人中午吃饭,是很悲催的,基本都是20多元,如果你再点几串烤肉,那就是五十多了。而女人中午吃饭,什么米饭啊、炒饭啊、三凉等,也在十五到十八元左右,也不便宜。
(2)早餐。基本是在七八元到10元之间,这个价格,在跟内地城市相比,差不多是一线或准一线的早餐价格了,且早餐比较单一。
(3)聚餐或点菜。普通餐厅,人均在80元左右,稍微好一点的,在100元了,我昨天请人吃饭,普通餐厅,5个人吃了400出头,人均80左右。
(4)火锅。乌鲁木齐的火锅价格因餐厅的位置和档次,也略有不同,60多块是非常少的了,大多数是在80多元,还有好一点的是100多块,平均下来,也是在八九十吧。自助餐的话,也差不多在100元左右了。
民以食为天,乌鲁木齐的吃饭,可以说,已经是接近一线城市或者达到一线城市了,这个价格,确实是消费非常高的了,所以说,乌鲁木齐的吃饭,是不低的。
3、交通出行,低。目前,乌鲁木齐交通出行,主要方式是开车、BRT、公交车、地铁、出租车等,少部分人电动车、自行车和徒步上下班。开车,乌鲁木齐的烧油气,比内地略便宜一些,目前乌鲁木齐92号汽油是6.66元/升;95号汽油是7.16元/升,;98号汽油由是7.99元/升,油价目前已经迈入7元时代,这个价格,算是正常。而目前乌鲁木齐的BRT或者是公交车,普遍是1元,极少数是0.5元或两三元(线路非常长的),出租车是10元起步价,后面按照每公里1.3元计算,地铁按照区间路段来收费,从机场到三屯碑是7元。整体来说,乌鲁木齐的交通出行,费用和成本是非常低的了,纵观全国,有几个省会(首府)城市公交车和BRT是1元呢?何况,BRT还可以不断倒车,不出站不掏钱就可以换成。
4、穿衣穿鞋:高,非常的高。乌鲁木齐的穿衣裤子鞋子化妆品等生活必需品,是非常的高,男士一双冬季鞋子在七八百,夏天穿的鞋子也是三四百,衬衣、裤子在两三百,冬季羽绒服在800元+。女士的服装更不便宜,夏天随便一件衣服是在三四百,鞋子也是300多元,冬季的服装更贵,普通大衣在800多,羽绒服在1000多,长筒鞋在七八百,整体来说,乌鲁木齐的穿的方面,是非常贵,直逼一线城市。
5、日常的日用品:一般。如米面油酱油醋、牛羊肉、鸡鸭鹅肉等副食品和肉制品,和内地三线城市差不多,乌鲁木齐牛羊肉在七八十元,少数在60多元,猪肉价格在50元(批发市场),大米、油、面等,基本跟内地城市没啥区别。
6、收入,中等水平。乌鲁木齐的收入,在省会(首府)城市里,我个人觉得属于中等,从目前乌鲁木齐的收入情况来看,有以下几个行业和收入等级:
(1)、餐厅服务员,普遍3000元左右。目前,乌鲁木齐招工最多的是餐厅服务员,因为其流动性比较大,因此,可以随时看到乌鲁木齐街头餐厅在招工,打出来的招工价格在3000元到3500元。个别餐厅开到4000以上,大厨工资会高一些,差不多在6000元左右。
(3)三保(保险员、保安、保洁员)。保险员没法说,根据业绩来算,不过,我身边做保险的,正常情况下,保底2000多,一般也可以拿到3000多以上。保安大概在2500元到3000元,保洁员大概在1600元左右。
(4)一般企业员工。大概工资在4000左右,企业效率好的,员工工资在5000元左右。
(5)农民工工资。差不多在五六千左右。
综合得出,乌鲁木齐的消费,属于偏高,除了房价和交通出行比较低,其他方面,消费是非常高的,直逼一线城市了。
去年在深圳呆了一段时间,住在龙岗区的六约那边,沿着龙岗大道,地铁很方便。但是如果要去南山区,福田,地铁也需要半小时多的样子。一室一厅房子,空调洗衣机电视热水器厨具一应俱全,并且都是新的,一月1900,压二付一。 换到乌鲁木齐,1900差不多也能租个单身公寓或者比较老的二室一厅。但是屋内配置和周边商业,我觉得是比深圳差一些的。
吃饭,楼下各种川菜馆,烧烤,螺蛳粉,包子饺子,牛肉面很全。吃的最多的就是生蚝了,虽说生蚝也不算真正的海鲜吧,但是好吃啊。。10元4个,都是现开壳,现烤,很过瘾。 四川小面8元大份,我基本饱。 川菜馆打包的话,菜饭独立包装,蛋炒饭8元,其他肉菜米饭9元到16不等,我吃14的蒜苗腊肉饭最多 。附近还有一家回民牛肉面馆,味道很正,但不是新疆味,有种兰州那边的味道。 附近2个中型超市,1个沃尔玛。靠近龙岗大道有麟恒商业广场,海底捞,麦当劳,书店,耐克专卖店一应俱全。基本住的3公里范围内,你想买的都有。吃上面,深圳真的是包容万象,你想吃的都有。还有很方便的就是淘宝京东买东西,没运费并且当天或者明天就到了,真的比新疆买东西方便太多。 咱们新疆买个东西运费就是最让人郁闷的,而且,我感觉最近几年很多内地货品加运费都不发新疆了,有点不明白。
水果很便宜,特别是香蕉,沃尔玛蛋糕面包每天都有特价活动,下午19点左右,部分蛋糕和面包会打包2份卖1份价,超划算。相比乌鲁木齐随便一个拌面16 、18元,清汤牛肉面都10元了。。。有点想不明白
我感觉深圳吃住各方面都比乌鲁木齐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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