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今日油价表_四川今日油价查询
1.四川新能源学校有哪些
2.四川农村客运补贴标准
3.财政项目指南针有什么农业项目?
京兆郡:此郡秦朝设置内史官,管辖京师(今陕西省咸阳一带),汉以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为三辅。魏改建京尹郡,治所在长安(今陕西省西安市西北),三国魏时改称京兆郡。
「韦」源出
一﹕出自「祁」姓,以国名为氏,据《通志.氏族略》所载,在夏朝为御龙氏,在商朝为豕为氏。又《唐书.宰相世系表》所载,豕韦国(河南滑县南)之后有韦氏。二﹕据《汉书.西域传》所载,汉代疏勒国亦有韦氏。三﹕传说秦汉之际韩信曾藏身于南粤(两广一带)为避仇,以「韩」字的半边「韦」为姓。今广西僮族多韦氏。又传说颛顼孙大彭为夏诸侯,少康封其别孙元哲于豕韦。
得姓始祖
元哲,为彭祖四世孙(第4代,曾孙),彭祖为颛顼五世孙(第5代,玄孙),颛顼为黄帝孙(第3代,孙)。这样,元哲为黄帝十世孙,故韦氏属黄帝子孙。与钱姓、彭姓同出一宗,形成于商代初年,发源于今河南省滑县。少康为夏帝时,封大彭氏国支孙元哲(彭祖四世孙)于豕韦(今河南省滑县),并建立诸侯国,成为夏的同盟部落,是夏王朝的重要支持力量之一。豕韦国又称韦国,夏末时被商汤所灭,韦国王族四散出逃,其子孙后代便以原国名韦为姓,遂成韦氏。
迁徙分布
韦孟四世孙韦贤被封为扶阳节侯,又徙京兆杜陵,这样一来,汉代韦姓已是分布于河南、山东、陕西、山西、河北等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韦姓人除避战乱者有南迁情况外,大部于原籍繁衍生息,?京兆郡?即在此时产生了,成为以后韦姓分支的主要源头。隋唐时期,韦姓的繁衍仍以?京兆郡?即陕西一带为盛,盛唐时韦姓名人如韦应物、韦庄皆出于?京兆?,另外,因韦姓显赫之家多居于陕西长安县,而设韦曲镇,可见唐朝韦姓的主要居住地为陕西,同时,江苏、四川、安徽等地有韦姓南迁于此。从五代十国到宋元明清漫长的历史发展中,韦姓人又有南迁者,但数量较之北方留居者仍为少数,基本上是一个典型的北方姓氏。今日韦姓以广西、河南等省区居者最多,约占全国汉族韦姓人口的百分之六十七。韦姓是当今中国姓氏排行第一百二十二位的姓氏,人口较多,约占全国汉族人口的百分之零点一一。
堂号
扶阳堂:源出西汉时的韦贤是邹鲁的大儒,本始初年官至宰相,封扶阳侯,其后代是为以此?扶阳?作堂号。京兆堂:京兆:三国以后,韦氏盛于今陕西省境内,故韦姓有以?京兆?为其堂号。此外,韦姓的.主要堂号还有:韦姓以?传经堂?、?一经堂?、?燕贻堂?、?崇德堂?等为其堂号。
韦昭:(204~273)字弘嗣,三国吴云阳(今江苏省丹阳县)人。好学能文,孙皓时为侍中,领修国史,因持正敢谏为孙皓所杀。所注孝经、论语、国语,均有名于世。
韦庄:字端己,生卒年不详,前蜀杜陵(今陜西安县东南)人。本为唐末进士,后入蜀依附王建,掌书记。及王建据蜀称帝,蜀开国制度皆庄所定,累官吏部尚书,同平章事,谥文靖,工诗词。着有浣花集,所为秦妇吟长诗,尤有名于世。
韦贵妃:(5年-665年),名珪,表字泽,京兆杜陵县人。仅次于皇后的?四夫人?(正一品)之首。她是北周太傅韦孝宽的曾孙女,北周骠骑大将军韦总的孙女、隋开府仪同三司郧国公韦圆成的女儿。先嫁隋朝户部尚书李子雄之子李珉,二人之女就是定襄县主(阿史那忠的夫人)。李珉死后,韦贵妃再嫁李世民,生十王子李慎(纪王),650年,立为纪国太妃,死后陪葬昭陵。
韦皇后:(?-710年)名果儿,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唐中宗李显后(宣懿皇后),其子懿德太子李重润,女儿安乐公主李裹儿是唐朝第一美人。神龙元年(705年)中宗复位。勾结武三思等专擅朝政,以其从兄韦温掌握实权。纵容女儿安乐公主卖官鬻爵,又大肆修建寺庙道观。景龙四年(710年)毒死中宗,立温王重茂为帝,临朝称制。不久临淄王李隆基发动,拥其父相王旦复位。被杀于宫中,并被追贬为庶人。
韦应物:(737~792),长安(今陕西西安)人。唐代诗人。今传有10卷本《韦江州集》、两卷本《韦苏州诗集》、10卷本《韦苏州集》。散文仅存一篇。
韦偃:(公元8世纪),唐代长安(今陕西省西安)人,侨居成都(今属四川省),生卒年不详。官至少监。善画鞍马,传自家学,远过乃父,与曹霸、韩干齐名。画迹有《双骑图》《牧放人马图》《三马图》《散马图》《沙牛图》《松下高僧图》等27件,著录于《宣和画谱》。
四川新能源学校有哪些
一 金融机构变化 “三农”金融服务试点,农行已在川正式启动。从农行四川省分行获悉,该行日前已确立资阳为试点城市,从行业、产业、信贷投放等方面进行试点。试点工作已开始,年底将对试点进行总结,并逐步推广。 二 生业变化 一是商业网点布局日趋合理。在顺利完成《资阳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基础上,大力推进雁江区商业网点建设,简阳市、安岳县城市商业网点的规划编制工作已启动,乐至县正在筹备之中。目前,各县(市、区)城市商业网点快速推进,分别建成一批大型购物中心、专业卖场、特色街,城市现代商业圈逐步显现。 二是城乡流通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大力实施“双进”工程,以省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鸿丰社区为典范,逐步完善了商业、就业、救助、卫生、计生、文体、安全等社区商业七大服务体系。目前,“华隆购物中心”成为全省社区商业零售示范店之一。依托“万村千乡”、“双百”、“信福”三大工程,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渠道、多主体的城乡现代流通体系新格局。“万村千乡”新建店717个,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商业网点建设,改变了农村消费“不安全、不便捷、不实惠”现象。“双百”工程试点企业—四海集团已完成配送中心和冷链系统项目建设,有效推进了农产品流通标准化和规模化建设。安岳县作为“信福”工程试点县,通过网上发布销售和求购信息1000余条,有效解决当地农产品买卖“两难”问题。 三是现代服务业迅速发展。依托“万村千乡”和“信福”工程,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建设。目前,“万村千乡”乡级农家店和部分村级店已与四川电信资阳分公司签署了网络化建设协议。年底全面完成其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依托商贸流通骨干企业,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全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连锁企业达27户,连锁率达57.4%。1-10月,全市餐饮住宿业零售额达17.4亿元,同比增长21.4%,其增速名列第三产业各行业之首。建立健全配送中心建设,降低了流通成本,确保了产品质量安全。目前,资阳四海集团投资7500万元正在筹建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乐至桥纽农资公司已完成农资配送中心建设,简阳汇鑫、安岳柠都、乐至桑都3个“万村千乡”试点企业已启动配送中心建设工作,明年正式运行。 四是市场监测有序开展。对全市30个重点企业进行了有效监督,准确掌握市场供应情况。特别是在猪肉涨价期间我局加强了对猪肉市场的监督和监测,并取措施有效应对市场变化,确保了市场供应。 三 惠民变化 川中丘陵,历来与旱为伴。2006年,百年不遇的特大旱灾突袭川中,在长达3个月的烈日炙烤中,“天府之国”褪去光环,暴露出连片焦土和多年累积的“隐疾”。 “十年九旱”的资阳雁江区、安岳县、乐至县、简阳市、成都市金堂县、遂宁市安居区等7个县(市、区),这个连成一体的川中老旱区,再度走向人们的视野。 10月下旬,水利部组织70多名专家急赴资阳,就解决这一片区的引水工程展开新一轮审查论证。由成都毗河引水,穿金堂峡过沱江,越5公里龙泉山隧洞,沿沱江、涪江之间的分水岭一路南行,158公里的渠道,将惠及川中大地。规划总投资高达108.1亿元,事关川中老旱区333.23万亩农田灌溉、130万农村人口饮水困难、向城镇年均供水11.1亿立方米的“毗河引水工程”,再度浮出水面——— “十年一大旱,三年两头旱,冬干春旱年年见。”迄今,川中丘陵仍是我省径流低值区,人均水量不足500立方米,城镇供水与农业灌溉供水矛盾尖锐,饮水不安全人口达186万人。因为缺水,每年夏天,这片区域显得格外萧条。乐至县仅有70多万亩耕地的县,修了近百座水库,然而,数量并不能代表一切。当地老百姓形容说,“白天装太阳,晚上装月亮。”曾有个叫姚四海的老农民,为了水,徒步沿岷江、大渡河考察,写了几大本考察报告。 水源之困,成为川中丘陵的常规性问题。一年比一年炽烈的旱情,让众多的干渴眼神种满期待。 四 燃油变化 循环科技最先主要从事煤制甲醇汽油方面的研究。“煤炭与石油之间存在巨大的价格差异,最初搞新能源的资金几乎都把目光瞄准以煤为生产原料的甲醇。”据介绍,当时甲醇汽油的成本不到成品油价格一半。在利益的驱动下,刘锦超们砸入巨资,开始在乐山兴建试验生产线,进行汽车实地试验。 到去年,他开始重点攻克燃料乙醇。“我们原本以为,以植物为原料的燃料乙醇成本高昂,短期内难以适应市场,但油价远比我们想像的要涨得快。” 他选择的是适合四川实际情况的红薯制乙醇。研究团队成员包括川大的生物工程专家兰先秋和留士李建民等人。 技术注入 股权体现身价 一年后,刘锦超取得了成果。他的团队创立了无需高温的“红薯燃料乙醇介观一步法生产新工艺”,该技术首次实现免蒸煮的酒精发酵。 “我们的常温发酵过程不用蒸煮,又不影响效率。”刘锦超称,这项技术使生产成本降低了20%以上,同时大大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 在他的带领下,记者跟随来到川大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一间不到30平方米的实验室,他们制作的一条完整试验生产线已经就绪。“别看它构造简单,鲜红薯在这里只需3天就能自动变成汽车燃料。” 这一技术在今年9月中旬得到鉴定,由四川省农科院生物技术研究所研究员阎文昭任组长的鉴定委员会称,该项技术已经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建议“扩大实验规模,积极推进工业化应用”。 与此同时,新能源投资资金也找上门来。刘锦超透露,循环科技约80%的股权已经陆续被几个投资者认购。仅此,他就数百万元,而且他还成功的保留了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地位。 “前期的试验投入几乎耗完了我所有的积蓄,现在我终于开始盈利了。”刘锦超介绍,循环科技公司始终是以科研为主,只出未进。但是,随着核心技术的掌握,这个公司的价值也就体现出来了。 百亿热钱 江浙商人盯上新能源 刘锦超承认,虽然技术上取得了巨大成功,但时至今日,循环科技公司仍然没有卖出过一升油。也就是说,公司在市场运营方面还是个未知数。那么是谁又在大胆买单? 这种奇特的“盈利模式”背后实际上是一群义乌商人在猛“顶”。“现在,好的新能源技术根本不愁找不到‘伯乐’。”他透露,目前国内已经出现一批以江浙商人为主体的新能源投资队伍。接手他公司八成股权的正是几个来自浙江义乌的商人。因为投资人要求,他拒绝透露具体情况。 如今,直接煤变油基本被否定,发展甲醇和二甲醚的政策也主要倾向煤炭丰富的山西和陕西地区以及神华集团。受此影响,刘锦超早期投入研究的甲醇汽油项目也基本搁置。同样,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发展的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产业政策也遇到了极大的变化。国家已经叫停了以粮食为原料的能源生产项目。以红薯、木薯、麻疯树、蓖麻等非传统主流粮食作物的能源转换项目得到鼓励。 “现在,整个新能源行业的公司都在‘抢先’了”,刘锦超透露,他的造油也有了明确的时间表。最快在明年5月,他将在资阳、宜宾等地建成年产规模1000~2000吨的燃料乙醇生产线。 五 政界变化 近日,资阳市工商局召开由市局党组各成员、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各县(市、区)局党组书记、局长参加的党组(扩大)会议,对党的十七大精神进行传达、贯彻。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建中结合资阳工商工作实际对这项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进行了安排、布置。 一是在谋划事业的发展上联系实际;二是联系业务工作的特点,突出职能,实现资阳经济又快又好发展;三是联系富民惠民,切实加强市场的监管;四是联系后二个月的目标,谋划明年的工作。
四川农村客运补贴标准
四川新能源学校有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1、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学校现设“六院、一部、三所”: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运动与健康学院、未来教育学院、新能源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思政基础部、民族文化研究所、彝族红色基因研究所、乡村振兴研究所。
学校与34家大中型企业建立深层次校企合作关系,与凉山州煜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签约建成整个攀西地区最大的职业教育汽车类专业群校内实习实训及产教融合基地,与攀钢工程公司共建攀西智能制造产业学院和2个大师工作室、8个校外教师进修培训基地。
2、四川科技职业学院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创建于2006年,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是工科类综合型高等职业院校,是列入本科职业院校规划重点建设院校。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新工科、新医科、新商科、新文科、新艺术等协调发展的专业集群,专业覆盖14个专业大类,具有人工智能技术、现代通信技术、智能制造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建筑工程技术、软件工程、微电子技术、芯片技术等74个专业。
现有23个二级学院,其中与国际国内知名企业共建共管了慧科智能应用学院、蓝盾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医药健康学部、铁路交通运输学院、谷雨时代智慧建造学院、新道云财经学院、完美世界艺术学院等16个二级产业学院。
3、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于2002年由四川省机电工程学校和川北教育学院组建而成,四川省机电工程学校始建于1917年,时为全国重点中专;川北教育学院始建于1956年。
学校校本部占地面积1049亩,校舍面积32.01万平方米,产学研园区基地占地面积1083亩,校舍面积42万平方米;设有17个二级学院,开设全日制普通大专专业60多个,职业教育本科试点专业4个;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1.8万人,教职员工千余人。
财政项目指南针有什么农业项目?
四川农村客运补贴标准是1500元每车每年。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全省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川财建〔2016〕178号)规定,我省对农村客运、出租汽车行业油价补贴时间为2015年至2019年。2022年1月,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2﹞1号),明确2020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延用2015-2019年的补贴政策,即每车每年补贴1500元。
国家农业政策扶持项目一:
1.种粮直补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给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4年种粮直补资金151亿元。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补贴资金按照动态调整制度,根据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变动,遵循“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原则及时安排和增加补贴资金,合理弥补种粮农民增加的农业生产资料成本。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4年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元。
3.良种补贴政策
2014年,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对水稻、小麦、玉米、棉花、东北和内蒙古的大豆、长江流域10个省(市)和河南信阳、陕西汉中和安康地区的冬油菜、藏区青稞实行全覆盖,并对马铃薯和花生在主产区开展试点。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补贴15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马铃薯一、二级种薯每亩补贴100元;花生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水稻、玉米、油菜补贴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小麦、大豆、棉花可取现金直接补贴或差价购种补贴方式,具体由各省(区、市)按照简单便民的原则自行确定。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机具种类涵盖12大类48个小类175个品目,在此基础上各省(区、市)可在12大类内自行增加不超过30个其他品目的机具列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
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
2014年继续在山西、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新疆、宁波、青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报废机具种类主要是已在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登记,并达到报废标准或超过报废年限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拖拉机根据马力段的不同补贴额从500元到1.1万元不等,联合收割机根据喂入量(或收割行数)的不同分为3000元到1.8万元不等。
6.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政策
国家将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实行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政策。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家庭农场登记制度,明确认定标准、登记办法、扶持政策。探索开展家庭农场统计和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工作。推动相关部门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7.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
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国家继续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适当提高2014年粮食最低收购价水平。2014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118元,比2013年提高6元,提价幅度为5.4%;2014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5元、138元和155元,比2013年分别提高3元、3元和5元,提价幅度分别为2.3%、2.2%和3.3%。继续执玉米、油菜籽、食糖临时收储政策。
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为改善和增强产粮大县财力状况,调动地方重农抓粮的积极性,2005年中央财政出台了产粮大县奖励政策。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320亿元,具体奖励办法是依据近年全国各县级行政单位粮食生产情况,测算奖励到县。对常规产粮大县,主要依据2006-2010年五年平均粮食产量大于4亿斤,且商品量(扣除口粮、饲料粮、用粮测算)大于1000万斤来确定;对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在主产区产量或商品量列前15位,非主产区列前5位的县也可纳入奖励;上述两项标准外,每个省份还可以确定1个生产潜力大、对地区粮食安全贡献突出的县纳入奖励范围。
9.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为调动地方发展生猪养殖积极性,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奖励资金35亿元,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具体包括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的支出,以及保险保费补助、贴息、防疫服务费用支出等。奖励资金按照“引导生产、多调多奖、直拨到县、专项使用”的原则,依据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权重分别为50%、25%、25%进行测算。2014年中央财政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
2014年,国家继续坚持市场定价原则,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补贴脱钩的改革,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在市场价格过高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切实保证农民收益。2014年,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试点。
11.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60.5亿元,在主产省实现了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在西北实施地膜覆盖等旱作农业技术补助,在东北秋粮和南方水稻实行综合施肥促早熟补助,针对南方高温干旱和洪涝灾害安排了恢复农业生产补助,大力推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对于预防区域性自然灾害、及时挽回灾害损失发挥了重要作用。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相关补助力度,积极推动实际效果显著的关键技术补助常态化。
12.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支持政策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在全国建设12500个万亩示范片,并选择5个市(地)、81个县(市)、600个乡(镇)开展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试点。2014年,国家将继续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整建制推进试点,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粮食增产模式攻关,集成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技术模式,辐射带动区域均衡增产。
13.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支持政策
2014年,继续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工作,并已按照2013年资金规模的70%拨付地方。继续抓好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创建,推进标准园由“园”到“区”、由“产”到“销”拓展,在优势产区选择基础条件好、规模大的标准园,推进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提升创建水平。在支持新建标准园基础上,加强集中连片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继续做好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开发。在东北、西北、华北选择冬春蔬菜自给率低、人口多、产业基础好的城市,开展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开发工程,制定设施建造标准和生产技术规范,促进设施标准提高、技术规范提高,推进设施蔬菜规范科学发展,提高北方城市冬季蔬菜的供给能力。同时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引导示范作用。
14.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7亿元,以配方肥推广和施肥方式转变为重点,继续补充完善取土化验、田间试验示范等基础工作,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手机信息服务试点和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创新农企合作强化测土配方施肥整建制推进,扩大配方施肥到田覆盖范围。2014年,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4亿亩;粮食作物配方施肥面积达到7亿亩以上;免费为1.9亿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服务,力争实现示范区亩均节本增效30元以上。
15.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通过物化和资金补助等方式,调动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其应用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技术,促进秸秆等有机肥转化利用,提升耕地质量。2014年继续在适宜地区推广秸秆还田腐熟技术、绿肥种植技术和大豆接种根瘤菌技术,同时,重点在南方水稻产区开展酸化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在北方粮食产区开展增施有机肥、盐碱地严重地区开展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
16.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企业支持政策
2014年,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委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做大做强。一是强化项目支持。通过工程等项目,支持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建设育种创新基地。推动新布局的国家和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产业化技术创新平台优先向符合条件的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倾斜。推动国家相关科研和专项加大对企业商业化育种的支持力度。发挥现代种业发展基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金融资本支持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二是推动科技向企业流动。推动公益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将国家拨款形成的育种材料、新品种和技术成果,申请品种权、专利等知识产权,鼓励作价到企业投资入股或上市交易。研究确定科研成果的机构和科研人员权益比例,并在部分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试点。
17.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政策
近年来,农业部在种植、畜牧、水产和农垦等行业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部分省、市也围绕地方追溯平台建设积极尝试,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成效。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正式纳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总投资4985万元,专项用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开发。
从2006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00万财政补助资金补助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工作。2014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2340万财政资金补助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工作,在全国范围内,依托“三园两场”、“三品一标”集中度高的县(区)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44个。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示范品种生产技术规程等标准的集成转化和印发、标准的宣传和培训、核心示范区的建设、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档案记录的建立以及品牌培育等工作。
19.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从2005年开始,国家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2013年投入畜牧良种补贴资金12亿元,主要用于对项目省养殖场(户)购买优质种猪(牛)精液或者种公羊、牦牛种公牛给予价格补贴。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羊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2014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20.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
从2007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亿元在全国范围内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2亿元资金支持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2009年开始中央资金增加到5亿元,2013年中央资金增至10.06亿元;2012年中央财政新增1亿元支持内蒙古、四川、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开展标准化改扩建。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小区)水电路改造、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等。2014年国家将继续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
21.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我国动物防疫补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一是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限西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政策;强制免疫疫苗由省级组织招标购,兽医部门逐级免费发放给养殖场(户);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按比例分担,养殖场(户)无需支付强制免疫疫苗费用。二是畜禽疫病扑杀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发病动物及同群动物和布病、结核病阳性奶牛实施强制扑杀;对因重大动物疫病扑杀畜禽给养殖者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助,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22.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为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保障牛羊肉等特色畜产品供给,促进牧民增收,从2011年起,国家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内容主要包括:实施禁牧补助,对生存环境非常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中央财政按照每亩每年6元的测算标准对牧民给予补助,初步确定5年为一个补助周期;实施草畜平衡奖励,对禁牧区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在核定合理载畜量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每亩每年1.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给予牧民生产性补贴,包括畜牧良种补贴、牧草良种补贴(每年每亩10元)和每户牧民每年500元的生产资料综合补贴。
23.振兴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
为提高我国奶业生产和质量安全水平,从2012年起,农业部和财政部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中央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支持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片区建设以3000亩为一个单元,一次性补贴180万元(每亩600元),重点用于推行苜蓿良种化、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改善生产条件和加强苜蓿质量管理等方面,2014年将继续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
24.渔业柴油补贴政策
渔业油价补助是党中央、院出台的一项重要的支渔惠渔政策,也是目前国家对渔业最大的一项扶持政策。根据《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渔业油价补助对象包括:符合条件且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远洋渔业、内陆捕捞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2014年将继续实施这项补贴政策。
25.渔业保护补助政策
2013年落实渔业保护与转产转业转移支付项目资金4亿元,其中用于水生生物增殖放流30600万元,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9400万元。2014年该项目将继续实施。
26.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
2013年开始,中央对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给予补助,无房户、D级危房户和临时房户户均补助2万元,C级危房户和既有房屋不属于危房但住房面积狭小户户均补助7500元。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的补助对象按长期作业地确定,2010年12月31日前登记在册的渔户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列为补助对象:一是长期以渔船(含居住船或兼用船)为居所;二是无自有住房或居住危房、临时房、住房面积狭小(人均面积低于13平方米),且无法纳入现有城镇住房保障和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27.海洋渔船更新改造补助政策
自2012年9月开始,国家安排42亿多元用于海洋渔船更新改造。渔船更新改造坚持渔民自愿的原则,重点更新淘汰高耗能老旧船,将渔船更新改造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海洋渔业生产方式转型相结合,形成到较远海域作业的能力。中央投资按每艘船总投资的30%上限补助,且原则上不超过渔船投资补助上限。中央补助投资要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按照建造进度分批拨付,不得用于偿还拖欠款,不得用于购买国外设备。国家不再批准建造底拖网、帆张网和单船大型有囊灯光围网等对破坏强度大的作业船型。
28.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政策
2014年将继续加大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政策扶持力度,着力将示范区打造成为现代农业排头兵和农业改革试验田。一是认定第二批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和第三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和示范区规模,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继续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对投入整合力度大、创新举措实、合作组织发展好、主导产业提升和农民增收明显的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示范区给予1000万元左右的奖励。
29.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政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2014年中央1号文件对进一步做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14年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以启动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项目、组织召开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交流会、完成改革试验项目中期评估三大工作为重点,充实试验内容,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试验项目组织实施力度,力争在体制机制创新上取得新突破,为新时期农村改革发展积累经验、探索路子。
30.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政策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5亿元转移支付资金,取“先建后补”方式,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扶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果蔬贮藏库和烘干房等三大类19种规格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实施区域为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福建、河南、湖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13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个县(市、区、旗、团场)。2014年,将继续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31.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为推进全国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降低流通费用,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的公路收费站点,要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设置“绿色通道”专用标识标志,引导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优先快速通过。鲜活农产品品种范围,新鲜蔬菜包括11类66个品种、新鲜水果包括7类42个品种、鲜活水产品包括8个品种、活的畜禽包括3类11个品种、新鲜的肉蛋奶包括7个品种,以及马铃薯、甘薯(红薯、白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整车合法装载”
32.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为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蔬菜范围。各种蔬菜罐头,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不属于所述蔬菜的范围。2013年1月11日下发的《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5号)要求,继续对鲜活农产品实施从生产到消费的全环节低税收政策,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部分鲜活肉蛋产品。2014年国家将继续实行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33.农村沼气建设政策
2014年,因地制宜发展户用沼气和规模化沼气。在尊重农民意愿和需求的前提下,优先在丘陵山区、老少边穷和集中供气无法覆盖的地区,发展户用沼气。支持为农户供气的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鼓励农民合作社、村委会和企业承担建设沼气工程,把开展沼渣、沼液利用作为项目立项审核的重要内容;创新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机制,建立产业化发展平台,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沼气建设和运营,拓宽沼气使用出口。依托公益性(农业)行业科技专项,加大研发攻关力度,加快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更新换代,提高沼气项目工艺技术水平。在有条件地区试点推广购买沼气服务,健全服务体系,多措并举提高沼气服务质量和水平。
34.开展农业休养生息试点政策
按照院有关部署,目前,农业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4-2020年)》,同时配合国家发改委编制《农业突出环境治理总体规划(2014-2018年)》,不断建立健全农业保护政策和农业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促进农业环境和生态改善。规划中的农业环境治理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以南方酸性水稻土产区为重点区域,以降低农产品中重金属含量为核心目标,以农艺措施为主体、辅以工程治理手段,在摸清污染底数的基础上,对污染耕地实行边生产、边修复,同时对示范农户进行合理补偿。二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在农业面源污染严重或环境敏感的流域,开展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建设。在养殖、地膜、秸秆等污染问题突出区域,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田残膜回收与再生、秸秆综合利用、水产养殖污染治理等示范建设。三是开展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治理。
35.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政策
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重点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推行县域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城镇垃圾污水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回收利用。深入开展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较近的村庄,生活垃圾可按“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方式处理;交通不便或转运距离较远的,可就近分散处理。离城镇较远且人口较多的村庄,可建设村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人口较少的村庄可建设户用污水处理设施。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整乡整村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治理。
36.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政策
2014年,农业部将进一步扩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使试点县规模达到300个,新增200个试点县,每个县选择2-3个主导产业,重点面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中的带头人、骨干农民等,围绕主导产业开展从种到收、从生产决策到产品营销的全过程培训,重点探索建立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扶持政策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吸引和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确保农业发展后继有人。
37.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示范县建设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26亿元,基本覆盖全国农业县。主要用于支持项目县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完善以“包村联户”为主要形式的工作机制和“专家+农业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服务模式,培育科技示范户,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岗,开展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建立健全县乡村农业科技试验示范网络,全面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
38.阳光工程政策
2014年,国家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以提升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技能为主要目标,对务农农民免费开展专项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系统培训。阳光工程由各级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农广校、农技推广机构、农机校、农业职业院校及有条件的培训机构承担具体培训工作。
39.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政策
2014年继续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增选一批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依托培训基地举办117期示范培训班,通过专家讲课、参观考察、经验交流等方式,培训8700名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3000名大学生村官,同时带动各省区市大规模开展培训工作,培养致富带头人和现代农业经营者。
40.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促进有能力在城镇合法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制定相关政策,解决好辖区内农业转移人口在本地城镇的落户问题。二是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全面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逐步推进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居住地居民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